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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直击 (9篇) 展开   列表

奥运冠军何雯娜陆春龙参观天年精彩瞬间

奥运冠军何雯娜陆春龙参观天年公司 2009年2月22日,被誉为*美奥运冠军的中国蹦床队队员何雯娜与北京奥运会冠军陆春龙及中国蹦床队教练胡星刚做客天年,受到天年公司的热烈欢迎,留下了奥运冠军在天年的精彩瞬间。              

阅读(3270) 评论(1) 2009-06-14 16:42

伪造氢弹之父,鼓吹包治百病——《民主与法制》时报揭开神奇“细胞食物”的真相

     医疗保健史上的“创举”?美国“氢弹之父”的发明?含有超级能量的营养液?在混乱的保健品市场中,一种名为“细胞食物”的产品正在扩张。   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的胡继花,不停地用手揉着双眼,间或拿着纸巾擦拭眼中溢出的眼泪。这样的情形已经持续了一个多月——尽管已经停止滴用“细胞食物”,但眼睛的酸涩感依然没有消除。   而与她一起合买了4980元“细胞食物”的兄长胡继烈,*了一个多月后,胃病丝毫未见好转。   “推销的人告诉我,他们的‘细胞食物’什么都能治,我的飞蚊症能治,我哥哥的胃病也能治,还说对癌症也有效。”50多岁的胡继花一直服用保健品,鉴于产品宣传单上一批人的“现身说法”以及以往采购的保健品的效果,她把这个“无所不治”产品推荐给了兄长。   30毫升剂量的瓶装“细胞食物”,每次4滴融于标准眼药水瓶分量的纯净水中,混合备用。胡继花每天使用这种混合液滴眼。按照销售人员告诉她的

阅读(458) 评论(18) 2009-04-30 13:27

天年与OSG签署继续合作协议,携手续写功能水市场新辉煌

    2008年11月26日,日本功能水巨头OSG和中国功能水行业领跑者天年集团再次握手,在携手合作五周年的基础上再次签署合作协议,共同为中国消费者提供优质的功能水机产品和服务。天年集团董事局联席主席韩晓跃、天年生物(中国)有限公司总经理邢和平与日本OSG株式会社社长汤川刚及日本欧爱水基工厂负责人竹内正浩出席签字仪式。 天年集团董事局联席主席韩晓跃博士对日本OSG再次选择与天年合作表示热烈欢迎。他认为天年与OSG在中国功能水市场起步的时候就开始合作,协力开拓并发展了中国功能水行业,为数百万中国消费者带去了清洁和健康的饮用水,并有力推动了中国功能水行业管理部门的管理进程,共同为中国功能水行业做出了巨大贡献,此次,双方再次携手,对中国功能水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日本OSG株式会社汤川刚社长也对天年五年来的合作支持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天年是中国功能水行业的开拓者之一,为

阅读(174) 评论(0) 2008-12-01 11:52

天年集团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传承奥运健康人生大型报告会

“倡导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大巡讲暨传承奥运健康人生”大型报告会拉开帷幕  

阅读(215) 评论(0) 2008-10-23 16:10

奥运梦圆,天年真情回访奥运冠军

9月12日,天年集团高级副总裁刘俊代表天年回访2008北京奥运会中国体操队、蹦床队、举重队新晋奥运冠军,与他们一起分享摘金夺银的喜悦,并送上天年对中国体育事业的良好祝愿。 奥运梦圆,刘总代表天年集团来到国家体育总局训练局,回访奥运冠军。 刘总与女子体操队五朵金花(左起:李珊珊、程菲、杨伊琳、江钰源、何可欣) 女子体操队奥运夺金   刘总与卧薪尝胆终夺金的男子体操队 (今年1月,刘总慰问备战奥运的男子体操队)   (男子团体冠军:陈一冰、黄旭、李小鹏、肖钦、杨威、邹凯)   刘总与体操“三冠王”邹凯(摘取男子单杠、自由体操、男子团体三枚*) 邹凯奥运勇夺三金   刘总与中国蹦床队(左起:黄珊汕、董栋、陆春龙、何雯娜) 何雯娜创造历史,夺得中国首枚蹦床奥运*   刘总与蹦床女子冠军何雯娜 刘总将天年健康产

阅读(1440) 评论(0) 2008-09-24 09:03

羊城晚报:德国奔驰与珠海天年“打”起来了

天年生物首席营运总裁卢根鑫说:“虽然奔驰是全球知名的跨国企业,但天年也是同时拥有国家免检、中国*、中国*等三项*殊荣的为数不多的企业之一,对手虽强大,天年也会据理力争。”

阅读(1031) 评论(0) 2007-12-15 14:56

珠江晚报:奔驰告天年vitop注册车辆类商标侵权,天年称要维权到底

到目前为止,天年已经拥有涉及44个类别的502个商标,对天年商标进行了全类保护,并在2005年和2006年两次被认定为中国*,是国内知识产权保护企业的领头羊。这次奔驰公司异议天年生物商标引起了媒体和公众的广泛议论,公司对此非常重视,已及时向国家商标局提交了材料进行积极应对。同时会根据案件的进展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不排除考虑反异议。

阅读(509) 评论(3) 2007-12-10 16:12

奔驰告天年侵权 国家商标局正审议此案

邦信阳认为,vitop商标比奔驰公司注册更早,而且获得了中国*,理应受到国际法的保护。天年公司vitop商标于1993年就在马来西亚获得注册,在国内几乎进行了全类的注册和保护,并先后于2005年和2006年被国家商标局依法认定为“中国*”。根据相关国际公约等,在中国认定的“中国*”在国内外都将依法受到保护。

阅读(108) 评论(1) 2007-12-06 14:22